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公布2000年度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和竣工验收结果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为使我们的审批工作能够依法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中央"三个代表"的要求,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三公开"制度,即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审批和验收结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提高政府办事的透明度。同时,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宣传,强化公众的参与,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我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作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是七十年代开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两项重要环境管理制度,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多部法规中予以确立。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这两项制度在控制新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各种投资类型的建设项目都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开工建设前,完成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报批。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验收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三类:

一、 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二、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三、 国务院审批的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2000年,为贯彻招待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的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中继续利用管理手段促进调整产业结构和企业技术进步,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以新带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方法,有效的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加快了老污染源的治理。到目前为止,总局共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00项,其中报告书183项(涉密项目7个)报告表17项,对总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132个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时,对电力、钢铁、石化、化工、水泥、造纸等重污染项目从严控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不合理、存在环保欠帐的一律不批准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先后否决了北京燕山水泥厂扩建工程、新疆吐鲁番市年产2万吨蛋氨酸工程、岷江紫坪铺反调节水库鱼嘴工程等多个选址不当,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质量达不到要求或严重影响历史文化景观的大中型建设项目。通过严格审批,使清洁生产、"以新带老"和区域总量控制等措施得到贯彻,2000年新建项目共削减COD47.46万吨,减少工业粉尘538.38万吨,二氧化硫约20万吨,COD基本上做到了增产不增污,烟尘实现了增产减污,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

  在总局负责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项目中,已完成环保验收的73个,正在进行验收的85个,共涉及工程总投资1700多亿元,环境保护投资97多亿元,新增废水处理能力20.36亿吨。对9个未达到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总局未批准或延迟了该验收的项目,对天津三星等4个在验收监测中未达标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治理的要求,在其整改并达到验收标准、经监测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

  为了使建设项目管理审批公开工作能够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我局计划一方面在公布2000年审批结果后,从今年起按季度定期在新闻媒体公布总局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另一方面逐步要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及所辖市环境保护局公布其负责审批结果。